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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0年5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产业前瞻
淘汰落后产能步入快车道
中国工商银行投行研究中心 伍 军

  今年一季度,中经钢铁产业景气指数迅速回升,钢铁业运行态势较去年有较大改善。但在产能快速增长的背景下,钢材市场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较大,钢铁行业盈利水平面临严峻挑战。今年一季度,钢铁产业销售利润率为2.5%,较上季度下降0.4个百分点,远低于本季度全部工业5.7%的平均水平。综合近年的情况看,中钢协重点监测的68家大中型钢铁企业的平均销售收入利润率也呈不断下滑趋势,2007年为7.26%,2008年为3.23%,2009年为2.46%。

  钢铁行业出现增产减收现象,与钢铁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产能过剩等长期粗放型发展积累的矛盾密切相关。从目前情况看,落后产能比重过大问题严重困扰着钢铁业的发展。2009年我国钢铁产能接近7亿吨,其中落后产能在1.4亿吨左右,落后产能比重过大,影响了我国钢铁市场的供需平衡,制约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不仅有利于抑制行业产能快速增长,还是转变我国钢铁工业发展方式、提高行业效益的迫切要求,也是发展低碳经济、实现钢铁业节能减排目标的客观需要。

  去年以来,针对部分行业出现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国家出台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提出,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严禁各地借等量淘汰落后产能之名,避开国家环保、土地和投资主管部门的监管、审批,自行建设钢铁项目。2011年底前,坚决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碳钢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应低于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1.8千克,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

  为了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国务院于今年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完善政策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是:分解落实目标责任,落实完善市场准入、环保监督、能耗监察、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信贷融资、差别电价、税收调节、财政奖励、生产许可、土地管理、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我们注意到,国家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这必将对我国钢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形成有力支撑。

  当前,钢铁行业应充分认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才能缓解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保障供需平衡,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才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业竞争力,实现我国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同时,钢铁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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