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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4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全面提升经常项目外汇监管服务水平
记者刘畅

  本报讯 记者刘畅报道:记者日前从国家外汇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外汇局将实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开展出口收汇存放境外政策试点,研究推进外汇账户管理改革等,全面提升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和服务水平。 

  外汇局近日召开会议对2010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实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使正常企业的进口付汇基本退出核销程序,同时继续推动出口收汇核销改革,努力促进贸易便利化。 

  二是开展出口收汇存放境外政策试点,允许境内机构一定比例或全额的出口收汇存放境外运作,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继续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进一步便利正常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的同时,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流入的真实性审核,规范服务贸易外汇流入管理。 

  四是研究推进外汇账户管理改革,重点推进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和业务系统建设。 

  五是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个人外汇管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及转口贸易、进口转卖业务管理,切实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冲击风险。  六是加大力度探索完善非现场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个人外汇收支快速反馈机制的作用,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努力提升经常项目非现场监管水平。  会议指出,2009年外汇局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中,出台了多项贸易便利化措施,如针对特殊情况的企业,实行“先结汇后核查”,逐步提高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缓解出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规范对外付汇提交税务证明管理,便利机构和个人服务贸易项下对外付汇。同时,改进和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如加强对个人分拆结售汇管理,规范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行为;规范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在便利捐赠外汇收支的同时,注重防范异常资金通过捐赠渠道跨境流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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