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刊登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办法》,个人开办网店,应向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申请实名注册。为此,记者采访了互联网研究机构的分析师和法律界的专家。
淘宝网项目组的冲虚表示,这可以对网络商品交易起到一个扶持的作用,对网店主和网络经营者都是一件好事。
易观国际研究电子商务的分析师陈寿送表示,暂行办法的价值在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暂行办法在具体措施方面参照了较多传统线下交易管理方面的规则,也结合了部分互联网交易的差异化的特征。
对于部分网店店主忧虑的由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增加交易成本的问题,陈寿送表示,价格成为主导用户购买行为的主要因素是由当前的网购市场的环境所决定,随着传统行业的互联网化进程的加快,网上零售市场的竞争的焦点将更加多元化,用户对服务等方面的重视程度也将逐步提高。新规的推出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整个网上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 (证券日报4月7日C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