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家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文化企业正在加快改进上市的进程。”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巡视员李庆应:到目前为止,全国一共有16家文化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有10家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境内上市。这些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共筹集资金160亿元,其中首发上市筹集资金73亿元,再融资87亿元。有6家企业以买壳方式在境内上市,还有两家企业正在履行买壳上市的程序,两家企业在香港上市。
总体看来,文化企业上市速度与文化产业发展不相匹配,也不能适应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但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国家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文化企业正在加快改进上市的进程。
为了完善发行监管制度,使发行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中国证监会先后推出了股票发行核准制度、保荐制度、发审委制度和新股发行制度。
核准制有几个特点,一是法律和部门规章对发行上市条件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发行上市。二是核准制要求发行条件和核准程序公开透明,发行条件和核准程序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三是核准制是一种选择优秀企业上市的机制,不是所有符合最低财务指标的企业均可以发行上市,只有符合所有发行上市条件,且质地优良的企业才可以发行上市,目前我们的指标还是比较低的,三年净利润3000万,创业板的发行上市条件更低。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对于支持文化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作了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逐项落实:一是积极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二是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进行再融资,用于企业发展和行业整合。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目前已经有一家文化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就是今年春节前上市的华谊兄弟,还有一些文化企业在创业板申请。四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方式融资,目前已经上市的文化企业不仅可以通过股权方式融资,还可以通过债权方式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