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精神,切实解决文化企业资金瓶颈的问题,去年8月,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和文化部等有关部门成立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跨部门文件起草小组。通过半年多的辛苦努力,经过反复论证和不断修改,并吸纳财政等部门的加入,终于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制定出台了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可以说,这个《意见》是9个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意见》刚刚出台,就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文化企业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并被誉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及时雨。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国的文化产业取得了飞速发展。2004年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年平均增速达到15%以上,比同期GDP增长速度高出6%左右。2008年底至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的文化产业却逆势上扬,文化产业消耗少、污染低、附加值高等优势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凸显。去年上半年,我国文化产业增速达到17%,大大超过了当时的GDP和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文化产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就更加显现。可以说,资金的匮乏已经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文化企业的生存壮大,严重制约了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解决文化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文化部和相关部门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去年3月以来,文化部先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分别建立了战略性合作关系,尝试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的新模式。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在各个方面的努力下,目前已经有23个经各地文化厅局报送,由文化部推荐给银行的申请贷款项目得到落实,贷款金额涉及60多亿人民币。这些项目覆盖了演艺剧目、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数字平台、设备购置、海外并购等多个领域,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提供了成功的案例。
去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了要加大金融支持这一明确的政策要求,并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证券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以及由中央财政注资建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划。为了落实这些规划要求,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文化部等9部委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因此可以说,《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一个重要的配套文件,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金融与文化产业对接的第一个政策型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全面细化了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方法、途径、步骤和手段,同时完善了配套的相应机制,为文化部门借助金融资本、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契机,我们认为必将为解决文化企业资金瓶颈等问题,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作用。《指导意见》的出台,为解决文化企业投融资难、评估质押难、上市融资难等方面的问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为我们下一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目前,《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这项工作已在今年春节之前开始启动,并将在中国文化产业网上开设专区,文化部将利用这个平台整合各资本市场的资源,开展信贷、信托、债券、证券、基金、保险等多种类型的金融支持服务,同时研究文化产权评估、抵押、质押的具体办法,同时还要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优质项目库,通过这些措施来努力解决文化企业和资本市场之间的信息与资源不对称的问题。搭建这样一个平台,提供这样一个桥梁,让我们的文化企业能够了解金融知识、金融业务,也使金融部门通过这个平台了解文化企业的现状和它们的需求。
平台的建设是文化部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落实《指导意见》的一个具体举措。今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将依托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来具体实施。平台还将收录国家开发银行、北京银行等其他银行的相关信息,同时扩充担保机构、产权评估和交易机构、保险机构、证券和债券机构的综合信息服务栏目和板块。此外,所有文化企业都可以自行登录平台,提出信贷申请。之后我们将通过专业评审,在网上公开发布评审结果。对于符合要求的合格的项目,我们将推荐给相关银行,他们再进行第二轮评审。
9部委发的文件,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应该说实属不易。如何将《指导意见》中那些优惠的、管用的政策措施逐项变为现实,还需要我们做出很多努力和探索。因此,希望不辜负文化产业发展的使命和重托,珍惜金融财政部门对我们所给予的大力支持,用我们的努力和智慧来开创我国文化产业更加辉煌美好的明天。同时也希望各地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全面推动本地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有政府的扶持引导、有金融资本的支持,多管齐下,文化产业必将获得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