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抗震救灾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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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4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外汇管理局
开辟外汇管理“绿色通道”
记者刘畅

  本报讯 记者刘畅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建立支持抗震救灾的外汇管理“绿色通道”,切实做好各项外汇服务工作。允许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对于境外赈灾捐款依法办理预结汇手续,允许商业银行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公益性组织或政府部门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适当增加青海省2010年短期外债指标,并允许青海省辖内中资企业在核定的短期外债指标内举借短期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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