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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决定,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等。
这些政策举措受到广大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引起了热烈的反响。有关专家认为,新的政策措施将使民营企业在推进自主创新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确。这对于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中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民间资本的行业准入问题,对于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都是巨大的鼓舞,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民间投资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形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动力,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室主任陈永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民间资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一方面,民间投资已经成为社会投资的主体。2009年,在全国城镇资产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资本投资占44.6%,三资企业投资占7.3%,民营经济投资占48.1%。另一方面,截至2009年底,在我国注册登记的企业主体中,私营企业占75%。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政策措施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社会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
“这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民间资本特别是大型民营企业的行业准入问题。”陈永杰分析说,从长期来看,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更多的还是来自民间投资。新的政策措施正是我国基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考虑而作出的重要决策。新政策进一步放宽了民间资本准入领域,并对范围和领域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意味着重大的发展机遇。
陈永杰进一步分析说,因为行业准入问题,过去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大型民营企业在谋求发展、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一些限制,这不利于企业发展空间的拓展。而新政策出台以后,民营企业就可以从一般的竞争行业进一步进入到更为重要的竞争领域,进入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范围更加具体,领域更加宽广。因此,新的政策措施无疑将为民营企业特别是大型民营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竞争和发展舞台。
新确定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无论是自主创新还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企业都是重要主体,而民营企业则是这一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陈永杰告诉记者,我国民营企业中同样蕴含强大的创新能力,像深圳华为等企业,每年都能产生大量的发明和专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60%的发明专利来自民营企业。
新确定的政策措施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
陈永杰分析说,这实际上是对过去相关政策的延续和推进。近年来,我国部分民营企业已经参与到了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之中,一些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企业,在短时间内实现了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大,为其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一新政策措施的提出,对于消除民营企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的顾虑,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将加快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局面的形成。
“新的政策措施正式出台后,对于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无疑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和指导意义。”陈永杰说,新政策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民间投资在社会投资中比重的提升。预计到“十二五”末,私营或私营控股的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将超过50%,全部民营经济投资比重将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