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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4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陈至立强调
加大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15日在北京市进行“以科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时强调,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陈至立一行来到北京新北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考察,并听取了北京市发展循环经济情况及有关企业试点实践情况介绍,对北京市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依靠科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所取得的突出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她希望北京市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成为提供循环经济技术和服务、开展技术推广、形成技术标准和产业的重要基地。

  陈至立指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循环经济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将催生新产业和新产品,形成新的产业链,进一步拉动内需,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她强调,要加大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使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完善相关的经济政策,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机制;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北京市人大主任杜德印一同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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