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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网上购物 维护消费者权益
本报记者 陈 静
  浙江省义乌市一位网店的店主正在打包货物,填写快递单。每天傍晚6点,就会有快递员到他家来收走当天出售的各种货物。             陈 静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日前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对电子商务网络购物行业制定法律法规。

  “这是网络购物市场在自发、自觉、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国家政策层积极地建立制度体系,以保证其更健康、更有序发展的标志。”国内电子商务专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梁春晓如是评价。

  10年来,我国网络购物以每年100%的增速高速发展,来自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调查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占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近2%。如何能让网上购物更健康、更规范地发展?如今,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正在形成合力,让消费者吃下“定心丸”。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暂行办法》中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国内咨询机构艾瑞高级分析师张艳平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我国网络交易市场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概念及其责任和义务,对规范网络商品交易、保证消费者利益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区已经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对网络购物有所规范,但都是以原则性规定为主,缺乏具体的保护措施和罚则。遇到网络购物纠纷,主要还是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及国家有关“三包”规定进行处理。而只有尽快建立起网络交易监管机制和相应法规,才能保证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

企业力推诚信体系

  4月12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宣布,阿里巴巴集团将在未来5年内,继续向支付宝投资50亿元人民币。作为目前全球第三方支付领域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投资,阿里集团方面表示,50亿元投资主要将用于为消费者打造更完善的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和诚信体系。

  “支付宝的诞生就是为解决网购中的买卖双方的诚信问题。”阿里集团首席人才官、支付宝首席执行官彭蕾表示,支付宝将用长期以来积累的海量的诚信数据建立更完善的诚信体系,使网上购物的买卖双方都能在交易过程中“擦亮双眼”,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个真正第一流的支付基础设施一定是用户体验最好,人人都能用都会用的支付平台,只有这样的平台才能满足新时代数以亿计的消费者新消费方式的需求。”彭蕾表示,阿里集团50亿元的投资还将帮助支付宝进一步提升并优化整个系统,除了在风险控制系统、数据库存储、灾难备份方面加大投入之外,支付宝还将在移动支付等新兴技术领域进行全面布局,以满足用户在新的环境下多方面的潜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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