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平报道:近年来,浙江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特别是率先试点建设生态省以来,浙江省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为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告诉记者,浙江省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仅2006年至2009年,省财政投入生态环保的专项资金就达133.21亿元。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完善财政体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08年,浙江省通过财政体制内利益调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09年度省财政共兑现分类分档激励奖补金额、市县营业税增收上交返还奖励、省级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增收奖励50.12亿元、11.94亿元、1.71亿元。
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让欠发达市、县在保护好生态的同时,享受到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
三是建立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2006年至2009年,浙江省财政安排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26亿元。
四是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从2005年每亩补助8元提到2009年每亩补助17元,3年来省财政共安排补偿资金8.65亿元。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表示,浙江下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是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建设生态文化,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长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