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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二次协商在台举行

  新华社台北3月31日电 (记者向建国 施春) 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第二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31日在桃园县大溪举行。本次商谈时间共两天。

  据悉,本次为双方业务层级的商谈,属事务性、技术性协商。协商双方将就早期收获计划、协议文本主要内容及未来协商工作安排等深入交换意见。

  海协会方面由海协会理事、专家等经济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唐炜在致辞中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互利双赢,这将有利于两岸展开进一步的经济合作,有利于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经济危机的冲击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有利于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相互开放市场。

  他说,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两岸人民的利益紧密相连,是当前全面深化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重点。为此,双方都在持续地朝这一方向努力工作。唐炜特别强调,要客观看待ECFA,ECFA对双方经济发展具有正面作用,但不是灵丹妙药,包治百病,但也不像有些人指责的那样是洪水猛兽。

  今年1月26日两岸第一次两会专家协商以后,两岸加紧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工作,包括对ECFA可能造成影响的部分行业进行评估。唐炜表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一件促进两岸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双赢的好事,我们会充分考虑台湾同胞,特别是广大基层民众、中小企业所关切的利益,把好事办好。

  台湾方面协商代表、经济主管相关部门负责人黄志鹏在致辞中说,今年1月26日在北京进行的第一次协商,为两岸协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他希望双方能够加速相关工作,以互惠互利为前提,搁置争议、求同存异,达成共同努力的目标。

  在完成当天的协商后,黄志鹏会见媒体表示,当天的讨论在融洽的气氛中进行,大家就相关内容充分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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