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煜报道:据福建省农办提供的数据称,2009年,福建省实施的“造福工程”已超额完成6万人的搬迁任务,实际落实搬迁人数达76223人,财政专款带动多元化资金投入累计达21.18亿元,“造福工程”已成为该省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
作为消除贫困的重要举措,自1994年起,福建省开展对山区海岛贫困群众实行搬迁的“造福工程”,并每年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至今,全省已累计搬迁50多万人,极大地改善了贫困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在实施“造福工程”的过程中,福建省各级政府通过一系列举措解决搬迁后的发展问题,组织搬迁户劳动力参加“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就业,安排小额贷款扶持搬迁群众发展生产经营,不断拓展增收渠道等,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共和谐”。
从今年起,福建省为“造福工程”增加了新内容,适时提高了省级财政补贴标准,并注重实施安置的集中度和提高规模化水平。今年,除了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外,各地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一套“以财政补助为导向,群众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支持”的投入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同时,福建省还要求各地把“造福工程”与小城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建设、中心村建设等有机结合,从而推动“造福工程”的集中、规模化安置和整村搬迁,力争到2012年再完成38万人的搬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