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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3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龙江
出台新规推动“全民创业”
记者乔文汇

  本报讯 记者乔文汇报道:“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鼓励发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些是《黑龙江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中做出的规定。为推动“全民创业”,并以此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该省将今年确定为全民创业年,于近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力度大、覆盖面广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黑龙江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不断完善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在2009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多项指标实现了新突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口74.9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124.8%和122%。但当前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双重压力仍然较大,预计今年全省需安置就业人员达155万人。

  黑龙江省决定今年突出抓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此次出台的《黑龙江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是该省首个关于促进创业的专门文件,放宽了登记条件、出资额限制和经营场所限制,一个显著特点是适合各类群体和各层次创业人员的需要。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将积极建设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努力提高创业群体的成功率。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对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增强他们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此外,该省还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六位一体”的创业服务;建立公共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创业项目资源库和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及时提供跟踪指导和创业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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