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生活比较困难,是政府部门按时发放的低保金,才使我们一家衣食无忧。”山东省邹平县好生镇好生村70岁的低保户尹永汉说。
据了解,邹平县将提前发放的今年第一季度低保对象补助款308.65万元全部划拨到相关金融机构低保户账户里,其中城镇59.88万元、农村248.77万元,确保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由于孤寡、残疾、疾病等原因,邹平县部分群众存在着生活难、读书难、就医难等各种困难。该县民政部门根据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使低保对象能进能出、应保尽保,真正把低保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群众身上,对患大病和子女上大学的特困家庭给予全额保障。他们还采取灵活多样的救助方式,通过各种社会救助活动,倾力帮困扶贫。由政府出资统一为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手续,解决他们的治病难问题。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50元春节特殊补助金,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春节特殊补助金。针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先后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救灾扶贫、危房扶助、烛光工程、爱心复明、微笑列车”等十大救助工程,使困难家庭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县民政局局长滕志刚说:“去年以来,民政部门深入开展各项救助活动,发放各类救助金和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37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3万人次。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受益群众达1.2万人。规范敬老院建设管理,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5%,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
明集镇供销系统下岗职工白桂花就是救助活动的受益者。白桂花的丈夫患脑血栓无法工作,家中收入全部靠白桂花赶集卖小百货。县民政局在了解到她的情况后,让其加入了低保,并一次性发放医疗救助金2000元,以缓解其丈夫治病医疗费用难的问题;拨付2000元,资助其孩子上学;还给她送来了一辆价值4500元的送货车,方便她赶集做生意。现在,白桂花有了新的送货车,自己的小生意也有了起色,白桂花的丈夫身体状况明显好转,女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县一中,整个家庭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
冬季来临之前,邹平县16个镇办敬老院全部实现集中供暖,并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每户发放取暖煤1000斤,确保他们温暖过冬。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程是县人代会确定的十件实事之一,按照每户救助2万元,采取县、镇各出50%的标准,为66户农村低保住房特困户、17户三老优抚对象危房户新建住房。目前,83户危房户的新房已基本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