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的实行,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第一节结束前补足;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且未能在第一节结束前平仓;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交易所规定应当予以平仓的其他情形。
需要强行平仓的头寸先由会员自己执行,时限为开市后第一节交易时间。强行平仓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若规定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中金所强制执行。
什么是“爆仓”
所谓爆仓,是指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的客户权益为负值。在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如果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资金的绝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证金所占用,而且交易方向又与市场走势相反时,由于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就很容易出现爆仓。
爆仓的发生实际上是投资者资金链断裂的结果。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特别控制好头寸,合理地进行资金管理,切忌像股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满仓操作;并且与股票交易不同,投资者必须对股指期货行情进行及时跟踪。如果爆仓导致了亏空且由投资者的原因引起,投资者需要将亏空补足,否则会面临法律追索。
股指期货的到期风险
股票买入后,投资者可以短期持有,也可以长期投资。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有到期日,投资者不能无限期持有,必须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决定是提前平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在持仓过程中,最好设置止损点,而不要采取拖延战术,这样做有可能使亏损越来越大,甚至在到期日之前出现爆仓。因此,投资者交易股指期货时,必须注意所持仓合约的到期日。
股指期货的到期风险包括以下两种:(1)投资者对股指期货的长期走势判断准确,但短期内还未实现盈利的时候,合约就到期了。(2)投资者在持仓过程中曾经有盈利机会,但投资者没有及时平仓,合约到期时由于价格变动,账户变盈为亏。 (钟金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