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李予阳报道: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央企拿地问题,国务院国资委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根据国资委在发布会上公布的材料显示,目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家,此外还有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
按照国资委要求,这78家企业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不过,国资委并没有透露具体的退出安排和时间表。
“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说。
他表示,作为控股或参股的股东,要带头贯彻国家房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董事会中发挥作用。
国资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数由原来的728家减少到目前的373家,集中度明显提高。
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据初步统计,2009年,16家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
2008年,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家,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仅占到15%,利润只占7%。
国资委指出,这些数据表明,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
据了解,国资委确定的以地产为主业的16家央企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委要求,这些有房地产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经营,重质量,讲信誉,创品牌,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