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森林覆盖率78%的吉林省通化县,通过林改落实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经营权,等于给每户农民增加30万元以上的财产性收入。
记者日前来到地处长白山深处的通化市通化县二密镇,走家串户,深入山林,采访了20多户农民。问到林改,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满意,高兴。”
“涉及每家每户的事,就得多听大家的意见。”西岔村党支部书记邱增福说。
分配结果令大家满意的前提是,分配程序严密、科学、合法。西岔村严格按吉林省林改办的相关规定和文件执行,宣传到位,开会签到,重要过程留影像。山高林密,良莠不齐,怎么分?这就需要外业调查,谁来调查?西岔村选出了67岁的苏德贵和55岁的孔繁春负责树木情况调查工作。两位村民整整工作了7个月。他们把全村的林木资源分成408个班(块),每个班的面积为40亩至50亩,全村366户,如果5口人就可以分到两个班。
根据各地块林木资源多少优劣、距离远近等复杂情况,他们决定将这些班按商业价值分档作价,分别为200元、160元、110元、70元、40元。这意味着,当你出售林木资源时,你需向村上每亩缴40元至200元,就是资源好的多交,以此达到平衡。上缴的钱不是留给村里,而是按全村人口平均分给每个人。
地块分好后进行公示,由村民判断分得合理不合理。这个时候,哪一个地块分给谁,谁也不知道。公示通过后,做成366份合同。用什么方式分最公平,农民最相信抓阄,就以抓阄的方式决定归属。为防止有人担心村干部作弊,就决定村干部最后抓,剩什么抓什么。
记者翻看了农民刘忠海的合同,合同由吉林省林业厅统一印制,吉林省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刘忠海在6组。合同上注明了柞木10径者126株,总蓄积7.4757立方米;12径108株,26径18株。还有椴树、杨树、胡头秋子等林木合计359立方米,3060株。合同作价71800元,一等林。村委会主任刘正斌算了一笔账:这些林子现在就能卖60万元,去掉上缴的,加上成本,能剩40万元以上。如果现在不砍,每年自然增长的林木会增值几千元,再搞些林下经济,收入可观。
吉林省林业厅副厅长金德友说,由于历史上的管护承包经营等遗留问题,这次林权改革难度很大。吉林省3年出台《吉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开了两个大会,制定了若干细则。更重要的是全心全意依靠农民搞林改,尊重农民的意愿,只要他们满意,上级部门就支持。由于操作规范、公开透明,绝大多数群众按照自己的愿望承包到林地,“耕者有其田,务林有其山”,缓解了群众因集体林责任主体不清、经营所得分配不均等引发的各种问题,维护了农村稳定。
李英俊是省林业厅分管林改的处长,他一年开车跑基层的里程是10万公里。他说,为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他们就得把工作做细。通化市在解决林改纠纷中特别注重健全信访接待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林政管理机制。所属集安市清河镇东岔村是个多林村,村民对原来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有意见,这次林改小组实测核查,测出超出合同面积15856亩,将此全部纳入林改,化解了矛盾。
白山市抚松县是全国闻名的人参之乡,山林管护承包经营较早,林改纠纷相应也多。县委、县政府下决心把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在林改过程中,经梳理,全县集体林林权有争议的共442块17296亩。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行政府行政调处,解决乡镇之间林权争议;重在举证,让利于民,妥善处理地方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林权争议。2008年5月到2009年2月,县林业局先后5次召开了林权争议调处会,共解决争议林地39块、1427.28亩。抚松镇夹信子村1992年在林地调整时,将兴隆林场国有林内插花的集体林统一调出。目前,抚松县共解决各类林权争议146块、5173.28亩,解决各类合同纠纷169起、1892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