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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3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做好社会管理创新这篇大文章
———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
本报记者 谢文哲

   政法机关要以创新的理念、务实的态度,紧跟大形势、适应新变化、探索新路子、拿出硬措施,做好社会管理创新这篇大文章,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社会管理虽然是一个‘老课题’,但却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张‘新试卷’。政法机关要以创新的理念、务实的态度,紧跟大形势、适应新变化、探索新路子、拿出硬措施,做好社会管理创新这篇大文章,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林祥国代表介绍,近年来,江苏政法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推进“两个率先”大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全力投入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逐年提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在社会管理建设方面,江苏也率先进行了一些探索实践,形成了一些好的制度机制,打击违法犯罪能力、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公共安全监管能力、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公共应急管理水平、政法机关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政法机关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共安全取得了初步成效。

  林祥国代表说,从江苏情况看,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安全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为“六个加大”:一是“社会人”管理压力加大;二是特殊人群管理压力加大;三是社会组织管理压力加大;四是虚拟社会管理压力加大;五是社会治安管理压力加大;六是公共安全监管压力加大。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任务,是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能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江苏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林祥国代表认为,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更新社会管理理念,用开放的思维管理开放背景下的社会事务,用市场的手段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问题,既要充分发挥党政组织和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又要善于运用社会资源,发展社会组织,建立服务社会、反映诉求、科学管治的新渠道,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作为政法机关,要强化“人本型”管理理念,更加自觉地关注民生、惠及民利、维护民权、保障民安,以“感情上亲民、职能上护民、管理上惠民”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要强化“服务型”管理理念,时刻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为改革发展服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实现由防范型管理向平等型、服务型、无偿型管理的转变;要强化“参与型”管理理念,实行过程开放、手段多样、与民合作、使民参与,增强社会管理的亲和力,从单一的行政型向综合参与型转变;要强化“和谐型”管理理念,从促进和谐的角度看待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感到更快捷、更便利、更文明、更和谐。

  对于江苏如何做好社会管理创新这篇大文章,林祥国代表说,要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真正把各类社会人、社会组织纳入有序管理之中,做到“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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