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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3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有所居
从棚户到楼房
本报记者 刘 畅 李己平

  从“抑制高房价”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一系列确保百姓“住有所居”的房地产调控措施成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中国吉林森工集团职工李船来是幸运的棚改户,曾经5口人挤在31平方米的平房里生活的场景已成过去。今年1月16日,李船来按照每平方米550元的标准,只花了2万多元就住进了51平方米的楼房。“如今的房子舒适又敞亮,铺了地板,自来水、暖气、煤气一应俱全。”李船来的安居梦想因为棚户区改造而成为了现实。

  从2008年8月开始,吉林省启动了国有林业局棚户区改造试点工程,2009年中国吉林森工集团棚户区改造面积为857900平方米,建成住房17158套。林区职工们纷纷从矮小破旧的危房破房中搬出来,从生活条件艰苦的山上搬下来,到山下新建的基础设施完善、房屋质量优良、水电设备齐全的楼房里居住。

  “住房是居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住有所居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全国人大代表、中 国吉林森工集团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柏广新说,“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对抑制高房价、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百姓居住条件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住房条件持续改善,百姓得到实惠的情况下,柏广新代表认为,政策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住房政策措施出台的落脚点应该是满足百姓住房需求,着力改善民生。因此从搬迁到回迁、从政策到待遇、从安居到乐业,都要替群众考虑。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注重软环境建设,简化项目审批。”

  “改善中低端收入人群的住房条件,还需要多方合力。”柏广新代表说,“要让更多人住有所居,完全靠市场调节是不现实的,还需要多方筹集改造资金,解决资金难题,确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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