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讯 记者李予阳 刘瑾从商务部获悉: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自贸协定实施后,中秘两国携手迈入了“零关税时代”。中国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众多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都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
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将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部门。秘鲁将在包括研发、租赁、技术测试和分析、农业、采矿、快递、导游等90个部门进一步对中国开放,中国将在采矿、管理咨询、研发、翻译和口译、体育、旅游等16个部门进一步对秘开放。
在投资方面,双方将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鼓励双向投资并为其提供便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