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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0年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砥砺奋进 成果丰硕
播万山新绿 促林兴民富
———2009年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述
本报记者 刘惠兰

  2009年,全国2000多个县着力推进林改,有10个省份基本完成了林改主体任务,还有12个省份全面推开林改工作,已确权林地面积15.1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59.4%。

  这项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体任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了广大农民积极性,释放了集体林地的潜力,增强了林业发展的动力,为广袤的山林注入了新的活力。

落实扶持政策 合力推进林改

  各地党委、政府把加快林改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重点部署,加快推进。国家各部门认真落实扶持林业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形成了推动林改、服务林改的强大合力。

  2009年,国家林业局、发改委、财政部出台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油茶产业发展规划》;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发行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对林业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提出了优惠政策;工商部门大力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这些政策措施含金量之高、扶持力度之大,在林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

  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社会资金开始迅速流向林业。2009年,广西林业部门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林业贷款授信额度达到1050亿元。广东、福建、江苏、湖北、北京等地将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5元—60元。湖南省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地方各级财政投入林改工作经费53.56亿元。目前,全国林权抵押贷款额达到132亿元,森林保险面积1.77亿亩、保额820亿元。

造林育林更忙 资源快速增长

  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对林木拥有了长期而稳定的经营权、处置权。林农造林营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出现了家家户户齐上阵、热火朝天发展林业的景象,许多地方涌现“造林热”,争苗造林,造林绿化面积大幅增加,连年创新高。2009年,河南省造林面积达715万亩,江西省560万亩,山西省345万亩,重庆市322万亩,均创历史新高。

  分林到户后,农民精心营林管护,出现了全家护林、合作护林、精心护林的可喜现象。许多地方农民自发成立了各种形式的护林防火合作组织,农民群众每天进山经营巡护,有的还搭了护林棚晚上守护,有的装了电子眼24小时监控。

  荒山变青山,万山添新绿。林改使森林资源得到发展,生态得到保护。

林业产业发展 林农增收受惠

  林改促进了森林培育、育种育苗、森林旅游、经济林果、竹藤花卉等林业产业发展。浙江省林业总产值达到1457亿元,有6个县林业产值超过50亿元,36个县超过10亿元。

  林改使农民的财产、就业岗位和收入明显增加。

将集体林地分到农户经营,广大农民获得了一笔可观的财产,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农民通过精心经营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收入也显著增加。据不完全统计,19个省区市林改县的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5000多元,明显高于非林改县。

  据2009年6月不完全统计,已确权到户的林地为农民提供了3600万个就业岗位。

妥善调处纠纷 促进民主和谐

  林改解决了大量林地纠纷,有效消除了大量不稳定因素。改革后农民专注于山林经营,农民学科技、搞经营、跑市场,农村各种社会矛盾明显减少。

  通过林改,村集体有了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村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有能力为村民办好事实事。在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改革后村集体收入每年近80万元。

  林改还使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基层乡镇、林业部门逐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了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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