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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科技保险更加“科技”

  科技保险在我国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是保险业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举措,目前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无成熟经验可资借鉴。

  3年来,经过保监会与科技部的统筹考虑,在支持政策比较具体、条件比较成熟的城市开展试点。实践证明,由地方科技部门出台鼓励政策、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的新模式,有力地调动了保险公司和地方科技部门的积极性,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环境和业务质量。

  不过,科技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科技风险的特殊性,传统的产品和经营方式难以从根本上满足科技企业需要。目前科技保险产品虽然已有15种,但仍然不够丰富。科技企业风险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虽然已经开发一批新险种,但现有险种结构还不能满足科技企业的全面需求,科技企业的部分风险还得不到保障,科技保险工作还未能全面深入企业发展的所有环节。

  科技保险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种种问题,而创新是其必由之路。保险公司首先要转变经营科技保险的思路。科技风险是一种具有可变性且弹性较强的风险,保险公司只有参与到科技企业和项目的风险管理过程中,尤其要重视事前参与,才能有效防范风险。

  科技保险产品的模式创新也值得保险业重视。保险公司可以将各种保险产品的功能进行有效的整合,以一揽子保险和项目型保险的形式来开展科技保险业务。

  归根结底,保险行业只有在开展科技保险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的同时,不断实现自身的创新,才能提高科技保险的“技术含量”,让科技保险更加“科技”,更好地为广大科技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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