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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札记
家电下乡带来的新商机和新活力
本报记者 庄光平

  “家电下乡真不赖!俺买了冰箱、洗衣机、电视、手机,共花了7000多块钱,政府给俺就补了1000多块钱哩。”大年三十晚上,家住福建闽侯县的吴金全一家人一边吃着团圆饭,一边兴奋地通过自家新买的大彩电观看春节联欢晚会。

  春节期间,记者回到福州老家,亲身感受到了家电下乡政策给农民生活带来的改变和实惠。“全价2499元的大彩电,咱只交了2174元钱,不用跑一步路,就直接享受到了13%的政府补贴。太好了!”说起家电下乡,福清沙埔镇江上村村民陈瑞香心里乐开了花。

  在去年国家各项拉动内需、惠及民生的利好政策下,家电行业度过了热热闹闹的一年。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补贴,各项政策让家电厂家、商家和消费者都忙得不亦乐乎。

  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全国家电下乡共实现销售量3450万台,销售金额647亿元,发放补贴金额75.4亿元。其中,冰箱销量占40%,彩电占22.2%,洗衣机占16.2%,空调占8.7%,手机占4.5%,计算机占3.8%,热水器占3.6%,微波炉占0.4%,电磁炉占0.6%。 

  家电下乡有效拉动了全国城乡消费的增长。以福建省为例,据福建省经贸委统计,2009年福建省家电下乡累计销售产品80.9万台,带动农村消费16.7亿元,其中汽摩下乡累计销售15.8万台;以旧换新试点收旧7.97万台,日均收旧近600台。

  “‘家电下乡’给农村带来了新的无限商机和活力。”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周联清介绍说,“农村这个市场很大,关键是惠民政策要有力。”

  在补贴方面,目前全国已经广泛推行了网点代垫直补。农民买家电在购买时由销售企业现场兑付补贴。就是说,农户可以现场直接交付产品实际开票销售价格的87%,其余13%由销售企业找财政予以补贴。补贴方式的简化大大带动了农民购买下乡家电的热情。

  家电下乡政策从去年2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拉动农村消费快速增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去年国内县及县以下地区消费品零售额显示同比增长16%,比城市消费增速还高出近3个百分点。这也是自2001年初以来农村消费增速首次高于城市。 

  家电利好政策不仅在危机期间扶持了家电企业,而且还改善了家电行业的发展环境。家电下乡政策,既带动了家电产品在农村的销售,还引导家电企业去开拓农村市场,在三四级市场建立完善的销售与售后网络。

  节能惠民政策则有效地完成了中国空调企业的产业升级,使以往高能耗空调占据主要市场的状况得以彻底改变。在国家的优惠政策引导下,如今节能空调已经真正受到厂家、商家和消费者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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