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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标准 稳起步
———评股指期货合约设计和业务规则修订
贾 伟

  作为我国金融期货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已正式发布。此次设计股指期货合约和修订业务规则的基本理念概括起来就是6个字“高标准,稳起步”。这也是自2006年中国证监会筹备股指期货以来一以贯之的核心要求。

  从这6个字中,我们可以提出这个基本理念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对投资者来说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市场。股票市场从长期看是一个可以获得正回报的市场,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主要是为了分享上市公司的收益和成长,这个过程是长期的、持续的,因此股票市场需要长期投资理念,比如巴菲特购买并长期持有可口可乐公司的股票。与此不同,期货市场是管理风险的市场,其功能是通过期货交易将风险切割并转移到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身上,从短期和长期来看,它都不会创造价值。总结起来,股指期货市场不是一个投资市场,不存在股票市场所谓的“炒新”和“抢筹”。

  二是股指期货市场是一个专业性强、适合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市场。以美国为例,2009年底,参与标准普尔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中,达到报告标准(1000手)的多空双方投资者共计133个,虽然投资者数量不大,但由于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参与,因此其多空持仓量占比分别高达72.9%、88.7%,平均持仓分别约为3000手、3700手,合约价值分别约为8亿美元、10亿美元。股指期货是适应股票现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需要而产生的,并不适合普通投资者广泛参与,所以世界各国监管部门都对中介机构开发客户以及大众投资者参与这个市场提出较高要求。近年来,美国次贷危机等重大风险事件再次启示我们,任何金融创新都必须处理好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认知能力相适应的关系,妥善做好相关制度安排,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因此,中国证监会当前制定和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更具有现实意义。不是不让股票市场的个人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而是希望这些投资者能够准确和深刻认识股指期货的特性,特别是风险特征,区分与股票交易的差别,全面、客观评估股指期货的风险和自身承受能力,理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此外,这种设计理念体现在了设计股指合约和修订业务规则的方方面面:一是合约乘数高、价值大,适合机构投资者和有实力的个人投资者;二是合约最低保证金从10%提高到l2%,进一步降低杠杆幅度;三是投机持仓限额从600手大幅压缩到100手,符合要求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都可以申请套期保值编码和套利编码,在有效抑制投机交易的同时,促使大型投资者浮出水面,接受监管。这方面的例子还有很多,这些都体现了“高标准、稳起步”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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