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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台办表示
继续支持台商参与大陆企业采购和重大工程建设
记者艾芳

  本报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艾芳报道: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一贯鼓励并支持台商参与大陆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支持各地政府和企业将台资企业产品纳入采购范围,将继续为台商参与大陆企业采购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支持和便利。

  范丽青说,2009年,国台办主任王毅在首届海峡论坛上宣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并参与大陆扩大内需的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大陆各地台办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为台资企业提供协助,推荐符合资质的台资企业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此后,大陆各地相关主管部门积极研究,提出可开放台商参与的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符合资质的台资企业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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