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据财政部统计,2009年各级财政向县域金融机构拨付涉农贷款奖励资金8.64亿元,共带动金融机构增发涉农贷款432亿元,调动了社会资金投向三农的积极性。同时,中央财政拨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4189万元,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的开展,机构经营和风险拨备能力明显增强。
2009年,财政部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政策,对试点省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超过15%的部分,按2%给予奖励。为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模小、实力弱、经营成本高,抵御风险和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问题,财政部出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