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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
四部门发文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

  据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韩洁 罗沙) 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我国将在各地农村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和民政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建设,完善工作规范,落实工作经费,把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作为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通知强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知要求,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各地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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