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2010年将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奖补政策,把试点范围扩大到27个省份,预计全国将有5.3亿农民受益。
据财政部介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开始于2008年,2009年试点范围扩大到贵州等17个省份,全国2.6亿农民受益,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初步构建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9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奖补资金184.68亿元,带动群众筹资筹劳和社会捐助支持投入628亿元,已建、在建项目25万余个。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拉动了农村内需。三是激发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热情,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四是增强了基层组织凝聚力,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财政部表示,2010年,除已在全省开展试点的黑龙江、云南、河北、江苏、内蒙古、湖南、安徽、贵州、重庆、宁夏等10个省份外,浙江、福建、湖北、广西、甘肃、山西、陕西、江西、山东、辽宁、四川等11个省份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新疆、海南、河南、吉林、青海、西藏等6个省份进行局部试点,其他省份自主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