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0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我国的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程中,广大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总要求,忠诚履行职责,秉持良好职业道德,依法执业、拼搏进取、服务奉献。
据了解,广大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活动,年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已达到196多万件,通过履行代理人、辩护人职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年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达到50多万件,担任了1.6万多个政府部门和26万多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通过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参与国际贸易、投资、融资、仲裁等民商事活动,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多万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40万多件;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国家与地方立法。
近年来,律师在服务国家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处置、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反倾销、反垄断业务,维护国家、企业的合法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司法部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意见》等指导性意见,对相关工作做出部署。全国律协也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日益严重的形势和中央提出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及时制定下发了《全国律协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通知》和《全国律协关于律师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广大律师努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专项服务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