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通讯员郑相珩报道:日前,深圳海关协助香港海关在深圳举行宣讲会,向业界详细介绍道路货物资料系统的运作情况。这是两地海关为进一步密切深港两地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进出口贸易提供更大便利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香港海关关长助理周广表示,推行道路货物资料系统,转运货物清关将会变得更为便捷,从而实现进出境车辆的“无缝清关”,香港的电子清关服务也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悉,该系统将于2010年3月正式推出,启用后有18个月的过渡期,2011年第三季度开始全面实施。在新系统下,付运人或货运代理公司在货车运载付运货物进入或离开香港前,通过该系统以电子方式向香港海关提交指定的货物数据,系统向付运人或货运代理公司发出货物编号,以确认收到货物资料。付货人随后将该编号交与有关货车司机。货车司机只须在货车通过陆路边境管制站30分钟之前,通过该系统向海关提供货物编号及其车辆登记号码,就可从陆路边境管制站的显示器得知海关是否需要检查其货物。没有被选定检查的货车可在货车司机完成入境手续后直接驶离管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