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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48家财产保险公司签署自律公约
保险业加强自律与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记者殷楠

  本报讯 记者殷楠报道:日前48家财产保险公司代表汇聚北京,共同签署了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自律公约。自律公约对保险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自律约定,要求签约公司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严格执行批报的条款及费率,不得进行恶性价格竞争。此外,《公约》要求签约公司做好风险防范,依据行业公布的“纯风险损失率”开发产品,严格退保和手续费支付程序,杜绝销售误导,共同维护保险业的良好形象。

  “纯风险损失率”是厘定公平合理保险费率的标准化依据,也是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费率确定的基础性前提。而我国保险公司在各自开发设计大型商业保险产品时,长期面临着缺乏经验和可共享的商业数据,以致产品缺乏精算基础,给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较大风险,同时也给保险市场的规范带来障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金坚强介绍说,为了使大型商业保险产品费率与实际风险更加匹配,推进保险条款、费率的标准化、规范化,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大批专家以行业经营数据为基础,经过充分科学的计算和反复修订,历时一年完成了包括道路、交通、地铁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电厂、电网、石化、港口、商业楼宇财产险等承保风险的“纯风险损失率”起草制定工作。

  “此次签署自律公约,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和化解大型商业保险市场的风险,规范大型商业风险保险市场行为,更好地维护财产保险市场的良好秩序,进一步完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金坚强说。

  如何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是近年来保险业持续关注的热点之一。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指出,对保险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管部门2010年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提高市场行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他表示,财产险方面保监会将以提高数据真实性和规范车险市场为重点,继续抓好有关文件的贯彻执行,出台规范保险公司经营数据真实性的规定。保监会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保费收入、中介手续费支出、费用列支、赔款支出、责任准备金提存不真实以及违规、虚假分保的行为。此外,将研究制定规范车险经营的相关标准,推行机动车商业险及交强险区域性的差别费率浮动机制,扩大见费出单的险种和范围。

  人身险方面以整治销售误导和规范银保业务为重点。保监会将开展对寿险公司销售误导问题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误导,重点加强对银保业务的检查。规范意外险市场秩序,开展对保险公司意外险现场检查。

  保险中介方面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合规性检查为重点,按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要求,严厉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在坚持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原则的同时,将处罚机构与处罚个人结合起来。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综合性检查方面以加强总公司检查为重点,不断完善综合性检查引导指标体系。保监会将加强保险公司综合性检查,开展对保险集团公司的综合性检查,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稽查式调研。

  吴定富指出,强化市场行为、法人机构和高管人员的监管,能够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透明度,由此才能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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