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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秘书长、研究员 唐 钧

  在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经济基础的现代社会中,必须以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来完成对老年人全面的服务照料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服务照料问题,相应的社会服务事业正在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兴建老年服务设施。

  在西方国家,老年人入住老人服务机构的比例在5%左右,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比例要低一些,大概在2%至3%,估计中国老年人机构服务的实际需要在3%至4%之间。

  如此,若以中国目前1.6亿老年人来计算,大约有480万老人需住进老年服务机构。而《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收养类福利单位3.9万个,拥有床位275.4万张,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各类服务对象208.8万人。”供给和需求之间,差距的确不小。

  中国老年社会服务的发展轨迹有点特别:单从老年人的绝对数量看,总的床位数显然不够;但另一方面,在很多服务机构中,又有大量的床位空闲。所以搞好老年社会服务事业,切实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还应该在宏观层面,将体制、机制和法制的问题一一理顺;在中观层面,要解决养老院的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和老年人及其家庭的需求和有效需求(支付能力)问题;在微观层面,加强老年服务机构的科学管理和提升老人入住服务机构的意愿。这些是更应当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中国的老人生活照料习惯于主要依靠家庭提供,但是这种服务照料方式与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已经不相适应。譬如,家庭规模的小型化、独生子女家庭的普遍化,都不利于传统的家庭照顾。而大规模、远距离的人口流动更使子女对老人的照料鞭长莫及。因此,在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经济基础的现代社会中,必须以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来完成对老年人全面的服务照料。

  当然,还有96%到97%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但这也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应当是“在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养老”。这是为不选择机构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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