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天斌报道:辽宁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推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实现党建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全覆盖。
据介绍,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辽宁省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新建党组织890个,截至目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动态组建率保持100%,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员派驻率达到100%。
大连市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党组织组建工作,通过梳理排查,对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单独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管理或依托较稳定的行业自律组织组建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群组织建设“登记申报、年审年检”制度。在区市县层面新社会组织比较集中的行业建立了行业党组织。同时,把原由街道(乡镇)党组织管理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剥离出来,转入行业协会党组织系统归口管理,逐步形成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三级组织体系,目前,新社会组织中的722个党组织、6600多名党员全部参加了学习实践活动。
海城市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灵活组建的方式,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目前,共向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23名,为16家企业组建单独党支部创造条件,在11家企业中建立联合支部5个,挂靠管理非公有制企业20家。
抚顺市新宾县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15条措施,切实加强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全县32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