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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外合力保护互联网知识产权
本报记者 佘 颖

  在近日召开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上,记者了解到,去年我国共对3130家重点网站实施主动监管,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558件,关闭非法网站375个,采取责令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的临时性执法措施556次,罚款总计1337500元,没收服务器163台。此外,向司法机关移送25起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重大案件,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我国政府对互联网版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自2005年以来,国家版权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定期开展网络版权专项治理工作,去年8月1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总结以往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共同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专项打击行动已成为常态,但要真正杜绝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还要靠互联网企业自律意识的提高。在国家版权局、北京市版权局的支持和引导下,在中国版权协会的协调下,由搜狐、优酷等多家网站自愿发起的《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也同时发布,共提出10条旨在维护版权及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自律宣言,内容包括互联网网站应对处于公映档期、热播期间的影视作品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上传,互联网网站应对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公告中列明的未经许可不得传播的作品,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上传等处理措施。

  为做好《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的组织落实工作,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已决定,迅速组建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作为协会的二级机构,为互联网行业的维权工作搭建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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