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通知
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

  本报北京1月26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我国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具体操作办法仍按《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执行。

  通知称,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汽车行业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发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

  其中,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汽车摩托车下乡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仍按《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执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