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月21日电 记者刘惠兰报道: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今天在广州召开。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表示,2009年,在林业部门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林业改革全面推进、生态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强林惠林政策实现重大突破。
林业改革是2009年林业工作的亮点。2009年,党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目前,全国已确权林地面积15.14亿亩,占集体林地的59.4%,发证面积11.36亿亩,占已确权面积的75%。
贾治邦表示,由于农民对林木拥有了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原来的集体林由“我们的”变成了“我的”,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巨大能量得到集中释放。过去担心的乱砍滥伐情况不但没有出现,反而出现了全家护林、合作护林、精心护林的可喜局面。
产权明晰使得过去的“砍林人”如今变成“护林人”。农民通过经营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收入大幅度增加。林业改革收到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显著成效。
林业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强林惠林政策的实施。2009年全年我国强林惠林政策实现重大突破。
一是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森林经营首次列入中央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在11个省区和大兴安岭林区500万亩中幼林开展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林木良种补贴开始试点;林业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将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广东、福建、江苏、湖北、北京等省市将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15元至60元。造林补助标准从每亩100元提高到每亩200元。
二是林业金融政策实现重大突破。森林保险开始试点,投保面积2.7亿亩,保险金额1141亿元。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扩大,林权抵押面积5430万亩,获得贷款217亿元。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金融机构林业贷款规模达到240亿元,落实林业贴息贷款160亿元、中央财政贴息资金6.5亿元。
三是林业税费政策得到重大调整。颁布了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林业部门过去从育林基金中列支的经费,将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延续了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