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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关总署
多举措服务加工贸易企业
王玲

  本报北京1月20日讯 记者王玲从海关总署获悉:去年以来,海关及时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帮扶加工贸易企业。截至2009年底,全国有从事加工贸易企业12.6万家,与2008年企业规模基本持平。

  据悉,我国加工贸易直接从业人员在3000万至4000万人,约占第二产业就业人数20%。去年以来,海关会同相关部门对加工贸易政策措施作出了一系列调整,如对符合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的大型铜冶炼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试点,允许符合标准的7家大型铜冶炼企业开展进口铜精矿、出口铜及铜产品加工贸易业务。

  海关还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服务。海关提出政策建议,进一步简化了加工贸易内销手续,鼓励加工贸易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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