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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深化林改绿山富民
本报记者 石 伟

  福建松溪县花桥乡村头村村口有块石碑,上面刻着当年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集体林权制度六点改革公约、爱林护林四项村规民约和林改后的林相图。石碑上最惹眼的是56位村民代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成员等人的签名。

  村民真义昌告诉记者:“这块石碑是村干部和村民自愿集资1万多元立起来的。林改政策好,立个碑就是希望这个好政策能一直保持下去!”

  林改的春风,吹绿了山,吹活了林,也吹开了林农的笑脸。作为全国首批林改试点省,早在2002年,福建便在闽西山区武平县进行试点;2004年,福建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林改;2006年,福建全面推进以“一大政策、三项改革、六个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当前,福建的林改工作已处在将配套改革不断深化的阶段。

  短短几年时间,福建林业发生了大变化:2005年以来,全省植树造林连续4年超过200万亩,比改革前翻了一番;2008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1324亿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是历史上增长最快时期;2009年,造林面积达253万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了经营主体,明晰了林业产权,林农真正成了集体山林的主人。如今,在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农户的林业收入已占家庭收入的一半。

  看着一棵棵长势良好的杉树和毛竹,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林农赖兰亭笑得合不拢嘴。74岁的赖兰亭告诉记者,集体林权改革让他和3个儿子靠着经营自家的近百亩山林,先后盖起了3幢楼房。

  洪田村是永安市的一个普通小山村,1998年5月就自发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998年11月,洪田村在全国率先完成“分山到户”。这一改革,调动了全村村民发展和保护林业的积极性,2008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         

  林改吹绿了万重山,也让福建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了“双增长”。国家林业局通报的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福建省森林面积11500万亩,森林覆盖率63.10%,位居全国第一;活立木总蓄积量5.32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七;人工林保存面积5388万亩,位居全国第五;人工林蓄积量1.96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一。

  山林绿了,林农的思路也更活了。不少地方还根据林木种类特色,自发成立了林业合作社,走上了产业化经营的道路。

  2006年,在光泽县林农付连云的召集下,闽北山区光泽县崇仁乡洋塘村21户林农筹集6万元,签订“山林入股、有资金的再加股”协议,成立了光泽第一家股份制合作林场————光泽县洋塘村可坑股份合作制林场,林场成立当年就造林400亩。短短3年,几经探索,光泽县的股份合作制林场已发展到241个,林业资源增量、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走上股份合作办林场这条路,是摸索出来的。”付连云说。对于这些创新探索,光泽县委、县政府给予了肯定和支持,并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如购买树苗给予50%的优惠,造林验收后每亩补贴10元等,大大激发了农民的造林积极性。2007年,光泽县人工造林面积达4.4万亩,创历史新高,其中以林农股份合作形式造林2.2万亩,涉及林农2100多户。

  截至目前,福建省已成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2万多个,经营林地面积1118万亩。全省已建立1000多家林业专业协会,促进了林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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