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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首批动漫企业通过审核认定
本报记者 张济和 

  记者从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获悉,2009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全国23家省级认定机构初审通过并申请认定的303家企业,共有100家通过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核,认定为动漫企业。首批通过认定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地区代表性和类型广泛性,基本反映了当前动漫企业在全国的分布和发展现状。

  近年来,文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积极发挥政策推动效应、大力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便是全面落实对动漫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的重要举措。

  在此次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中,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均有动漫企业申报并获得认定,其中通过数量较多的省市有北京(26家)、江苏(15家)、湖南(10家)、广东(8家)、天津(7家)。首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既有央视动画、北京辉煌动画、天津神界漫画、广东奥飞、广州漫友等国内较大规模的动漫知名企业,也有为数不少的新兴中小型动漫企业。通过认定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合计11.3亿元,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元的共有34家。首批通过认定的100家动漫企业在获得由省级认定机构颁发的认定证书后,可凭证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种上切实受惠。同时,在每年的5月—7月,省级认定机构还将对上一年度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年审,对于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动漫企业将取消动漫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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