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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全面推开
政府偿债资金将直接增加农村需求上千亿元
记者孙勇

  本报北京1月12日讯 记者孙勇从财政部获悉: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于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

  2007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内蒙古等14个省份以省级为单位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截至2009年11月底,14个试点省份已完成了化债任务的98%,17个非试点省份和中央直属垦区、林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等基础工作。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将大量资金在短时间集中偿还给债权人,直接增加了农村的有效需求。

  据工作小组办公室2009年初的抽样调查显示,学生家长、教职工等得到偿债款后将其主要用于消费,对活跃农村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工程承建商等得到偿债款后将其主要用于了投资,扩大了农村投资规模。据测算,通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偿债资金,将直接增加农村需求上千亿元,加上偿债资金对农村投资和消费产生的集聚效应和乘数效应,将最终增加内需40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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