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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在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却频频出现低温天气?
到底何谓“极端性天气气候事件”?
带着这些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走访了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宗志平。
记者:紧接着月初的暴雪,最近又迎来一波低温,“寒冷”会不会产生叠加效应?
宗志平:8日—12日这次冷空气的强度达不到强冷空气和寒潮的标准。10日—11日,江汉、江淮、江南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了降雪,但降雪量不大。
不过这次冷空气过程也会造成一些降温(4—8摄氏度),但毕竟月初前一次强冷空气和降雪后,东部地区气温还是有些回升,中间会有间隙,加上这次降温幅度不是很大,所以两次降温不会有明显的叠加效应。
记者:降温后,很多人感到疑惑,不是全球变暖了吗,怎么还这么冷?
宗志平:按照气候学家的分析,全球气候变暖是大背景,气温偏高是大趋势,但不能排除在大趋势下偶尔会有一些小波动。这些小波动通常会导致在长时间尺度上出现短时段的低温、寒潮天气。
不过值得我们关心的是,近些年来暴雪、短时大暴雨、大范围气象干旱、持续高温热浪等极端性天气气候事件出现的频率较高,造成的灾害也很严重,这是在全球气候变暖大背景下发生的。极端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增多反而让我们联系到了全球气候变暖这个背景。
记者:现在一些反常的天气一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就会见诸报端,到底什么是“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宗志平: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一区域或地点发生的出现频率较低的或有相当强度的对人类社会有重要影响的天气气候事件。
国家气候中心发布的监测快报中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标准阈值是根据百分位法确定的:即对某一事件的气候标准年(30年或50年)内的历年最大值序列从小到大进行排位,定义序列超过第95百分位值为极端多(高)事件,小于第5百分位值为极端少(低)事件。
比如,北京日最高气温气候标准年内历年最大值序列的第95百分位值为39.4℃,而我们监测到北京某天的最高气温超过39.4℃,我们就可以认为这天北京发生了极端高温事件。
记者:除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这个词,还有一个词常出现,就是“突破历史极值”。
宗志平:所谓突破历史极值,就是我们上边说的那个排位的两端值,即最大值或最小值,可见其更是特殊中的特殊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突破历史极值”等这些现象不能简单的说是气候变暖和气候变得异常的例证。但有些研究结果认为气候变暖可能导致极端事件出现的频率增加,这也是我们所关注的。
记者:随着2008年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及今年年初的大雪,似乎这几年“暖冬”这个词不常出现了。
宗志平:事实上,气象学所指的冬季是头一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是否为暖冬,也要以这三个月的气候要素平均值来判断,就像今年最近一段时期气温偏低,但是否为暖冬,还要等到2月底,得到整个冬季的平均值以后才能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