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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完善市场制度建设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朱中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体现了很强的针对性,也使得房地产市场的相关制度更加完善

  2009年,房地产市场呈现销售量和销售额双增长,投资者信心逐渐增强,施工、竣工面积平稳增长等特点,在保增长、保民生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还存在着房价在一些地方上涨过快,商品房供给面临不足,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不够理想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应该说,1月7日发出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是对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提出政策措施的进一步细化。

  《通知》体现了很强的针对性,也使得房地产市场的相关制度更加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对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规定更加严格。当前,确实存在少数房地产商哄抬房价和捂盘惜售的现象。《通知》中“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等规定,对开发商有了更严格的约束,也更便于监管。

  其次,土地供应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招拍挂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地王”的出现。不能否认的是,“地王”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通知》中“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等规定,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过高地价提升房价。

  另外,《通知》提出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也是针对资金较为充裕的国有大企业进入房地产市场,以较高价格受让土地从而拉高房价的现象。

  第三,房地产信贷、税收进一步实行差别化政策。“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等规定,都是国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的表现。

  仔细研读《通知》不难发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并没有搞“一刀切”,而是主张“该支持的要支持,该抑制的要抑制”。比如《通知》的一、二两方面概括起来,是在增加房屋和土地有效供给的同时抑制投机;要求金融机购“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等也成为《通知》对地方政府的要求。

  总的来说,《通知》既注重了政策的延续性,又有很强的针对性,这表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日趋成熟,相信2010年的房地产市场也将迎来平稳健康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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