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的农村金融创新起始于2007年。当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全省推广建立“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临海是浙江省18个试点县(市)之一。作为一个农村人口大市,农民脱贫致富,对创业资金、建房资金和子女教育资金的需求很大。商业银行不愿涉足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农民的合理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
“在涌泉镇搞‘支农授信卡’的试点,无一分坏账。事实证明,农民是一个很讲信用的群体。”台州市委常委、临海市委书记尹学群说,“关键是要把贷款额度控制在农民经济能力的承受范围内。”
“丰收小额贷款卡”的成功经验在于:第一,不仅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而且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第二,杜绝了以往普通农户贷款办理过程中可能滋生的腐败现象,保护了农民的自尊心;第三,鼓励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催生了一批运销大户和贩销大户;第四,加快了农村资金的流转,带动了生产和消费,提高了资本的循环使用率。
“‘丰收小额贷款卡’开启了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的通道,推动了金融网点和金融设施的铺设,大大改善了农村金融环境。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金融机构要着眼未来,随着农民逐步致富,金融机构的收益将日渐明显。”尹学群说,“更深层次的革新体现在培养了具有现代金融理念的新型农民。”
当然,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性,在农民和金融机构之间,少不了政府部门的引导。从临海的实践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利用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制度;出台政策,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从2009年起,政府给予“丰收小额贷款卡”每年新增贷款余额0.5%的风险补偿,其中贷款额在5万元以下的农户数比例要求不得低于70%。争取在政府风险补偿金中划出一部分,直接用于保险公司办理农民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及附带贷款代偿责任业务。
与此同时,临海市对在乡镇设立营业网点的金融机构进行补助,把财政支农资金与信贷投入紧密挂钩,通过推行财政贴息、农业保险等途径,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适当降低或免去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涉及的权属登记、发证以及抵押登记等环节的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在农村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等方面建章立制,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关键还是在发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临海经验说明,解决“三农”问题要坚持理念创新先行,因时因地制宜,为广大农民提供切实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