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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
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

  本报讯 记者陈发卿从海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政府日前审议通过并出台了《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该省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和保亭县被列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已启动。

  新农保试点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强调个人(集体)、家庭、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自愿参保。参保范围为:农业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按《试点办法》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可按办法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农民可任选一个缴费档次缴费参保。新农保养老金实行政府补贴与缴费挂钩,多缴多补,支付终身。 

  据了解,海南省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4个市县区涉及参保人数约74.15万人,其中年龄届满60岁的13.74万人,不用再缴费就可直接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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