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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09年1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公布
2008年我国GDP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34万亿元,增速提高0.6个百分点达到9.6%,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2%

  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薛志伟报道:国家统计局25日发布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0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34万亿元,增速提高0.6个百分点达到9.6%。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依据GDP核算制度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按照国际惯例对2008年全国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08年全国GDP总量为314045亿元。

  马建堂解释说,2008年是普查年度,国家对所有第二、三产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比过去发布的通过常规普查得出的GDP增加了13375亿元。

  修订后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370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0.7%;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4900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7.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134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1.8%。

  针对记者提出的2008年GDP数据修订对2009年经济增速是否会有影响时,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彭志龙说,总的来说2008年的数据上调后,影响最大的是2009年GDP的总量,对速度影响非常小。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显示,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2%,比2005年下降12.45%。此次公布的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数据,是根据修订后的能源消费数据和GDP数据计算而成。历史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59%。经过修订,2008年单位GDP能耗降幅比此前公布的数据加深0.61个百分点。

  (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见三至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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