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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黄山:推进“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

  本报讯 记者白海星、通讯员叶军报道:日前,安徽省黄山市全面部署启动“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计划用五年时间,对101个古村落、1065幢古民居采取相应的保护利用措施,将这一酝酿已久的工作推向具体实施阶段。

  据了解,黄山市实施“百村千幢”保护利用工程总目标是,在黄山市境内选择101个古村落和1065幢古民居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用五年时间分两期实施,其中2009年—2010年完成33个古村落和505幢古民居保护与利用。2011年—2013年完成68个古村落和560幢古民居的保护与利用。其中,打造具有旅游新业态特色的古村落30个,古民居集中保护地10处,文化体验游入境游客实现翻番,境外游客达到100万人次。

  该市在“百村千幢”保护利用过程中坚持做到“六个结合”,即坚持保护第一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坚持科学规划与依法推进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历史传承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坚持尊重民意与宣传引导相结合。在具体操作上,采用原地保护利用和异地保护利用两种方式。

  黄山市推行的“百村千幢”工程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措施,通过向上争取、政府投入、门票提成、市场融资、银行贷款、招商引资、社会参与等多渠道、多方式融资,加大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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