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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基层发现
山东:特殊区域货物乘上“直通车”
本报记者 刘 成 通讯员 张军朴

  12月5日,鸿富锦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申报的1个集装箱货物由山东省烟台出口加工区B区直通至青岛市黄岛口岸出境。这是青岛海关开通特殊区域直通业务后首批搭乘“直通车”的货物。

  为实现港口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促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青岛海关于近日起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四地的特殊监管区域与青岛前湾港之间开展了直通业务试点。

  所谓直通式监管模式是指进口货物卸船后直通至特殊监管区域通关,出口货物在特殊监管区域内报关后直通至港口装船出口。这一模式较之传统的转关作业,真正实现了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简化了通关流程,缩短了通关时间,提高了出口退税效率,将大幅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报关成本,对进出口企业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青岛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刘元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直通式监管就像一条畅通的流水线,企业的货一经上线,报关、查验、放行一气呵成。”以进口为例,实行直通模式后,船公司可在进口船舶运抵口岸前向海关传输舱单数据,进境地海关实货验核后,企业可将货物直接运至特殊区域,申报、纳税等全部通关手续均在特殊区域海关完成。这样一来,企业免去了奔波之苦,货物也避免了沿途的颠簸,对企业来讲既方便又实惠。

  济南易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是济南出口加工区内一家注册企业,该公司副总经理杨继坤为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假设目的地(始发地)是济南出口加工区的货物,由于特殊区域不征收场站费和转关费,每集装箱标箱可以降低费用300—500元,和传统的转关作业模式相比总费用下降了35%,而通关时间则由原来的平均2—3天减少到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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