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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创建经济租赁住房保障制度

  本报讯 记者韩叙 黄全斌从杭州市房产管理局获悉:日前,杭州市推出了经济租赁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先租后售、租售并举”方式,有条件地将外来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纳入市区住房保障范围,实现了住房保障的“扩面”、“提质”。

  经济租赁住房制度是杭州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惠及四类人员,一是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二是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三是在杭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2008年的调查显示,作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在杭创业人才有租房需求的比例为71.5%,人均居住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占70.2%。四是外来务工人员。

  按照杭州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租赁房、危改房和人才房“六房并举”的要求,杭州市房管局根据《杭州市保障性住房三年建设计划》,今年先后出台了《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细则(试行)》。同时,田园地块经济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开工。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周先木表示,杭州市还明确了低收入、低中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路径和方式,创建了经济收入联合协查审核制度,确保了保障性住房运行程序的严格规范和公开公正。今后,杭州市将继续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的方针,坚持“六房并举”总体要求,确保杭州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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