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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搭建农村育人新平台
————山东省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纪实 本报记者 陈 郁

  山东省淄博市从2007年开始依托农村中小学校,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建设乡村少年宫,组织农村未成年人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如今,乡村少年宫在山东遍地开花,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乡村少年宫672所,在建442所。

  “这个做法投入少、效果好、覆盖面大、可操作性强,有效解决了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缺失问题。”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群表示。

  山东省有农村未成年人1172万名,占全省未成年人的66%。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数量不多、配套设施不全、分布不均、师资不足,未成年人课后失管失教等问题普遍存在,农村留守、流出、流散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问题突出,制约着农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近年来,山东省以建设乡村少年宫为突破口,紧扣机制建设、资金投入、师资配备等关键环节,走出了一条农村育人新路子。

  山东省把建设乡村少年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总体布局,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是乡村少年宫建设主体,各县(市、区)普遍成立协调小组,把建设乡村少年宫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办)和中小学校,形成了“党委领导、文明办牵头、教育部门实施、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在资金投入上,山东省坚持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捐助为辅、市场化运作为补充,多渠道筹措建设和运行资金。首先,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县镇两级将乡村少年宫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优先拨付乡村少年宫建设所需经费。同时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冠名、挂牌等形式,吸引社会各界的投入,并动员各级职能部门、文明单位结对帮扶乡村少年宫,在设施、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支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通过各种形式已向乡村少年宫投入资金2.56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67亿元,社会捐助5500万元,部门支持3400万元。

  办好乡村少年宫,建设一支专兼职辅导员队伍是关键。山东省发挥农村中小学校现有教师的作用,根据他们的特长,安排到各少年宫担任辅导员,实现乡(镇)村师资共享;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组织他们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科技、艺术等方面的教育;发挥民间艺人、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的作用,邀请他们担任乡村少年宫辅导员。目前,每个乡村少年宫都配备了专业辅导员,并有5至10名志愿辅导员常年到少年宫授课讲学。

  建设乡村少年宫,目的是发挥其培养人、教育人、塑造人的功能,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在建设过程中,山东省根据农村未成年人的思想实际和兴趣爱好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教育方式,实现了快乐学习和健康成长的结合。有的乡村少年宫把农业科普课程开到田间地头,使孩子们对农作物种植、禽畜养殖等农业生产技术有了直观了解和基本掌握。有的地方围绕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组织开展建设绿色生态文明家园等实践活动,引导孩子们爱护环境。许多乡村少年宫还组织农村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研、礼仪普及、安全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他们走出校门、融入社会。同时,利用在设施、器材、场地、师资上的有利条件,乡村少年宫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和实用技术、传统文化、民间工艺等培训。以淄博市为例,两年来,全市130所乡村少年宫共开办各类培训班11448期、14672个,全市89%以上的农村未成年人参加了乡村少年宫的培训。

  李群告诉记者,乡村少年宫在空间上实现了从学校向社会的延伸,在时间上实现了从课内向课外的延伸,在内容上实现了由基础教育向素质教育、综合能力培养的延伸。实践表明,乡村少年宫已经成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技术普及、文艺体育培训、劳动技能锻炼、参与社会实践的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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