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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采取有力措施压减行政经费
蔡 正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压减行政经费,取得明显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外事办、监察厅、审计厅等部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广西各级各单位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同时,制定经费先行审核管理办法。会同自治区外事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9年6月1日起,所有区直党政机关及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人员必须填报《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经派员单位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核准并报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向自治区外事办申请办理出国(境)任务审批手续。凡未经派员单位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和自治区财政厅经费审核认可的因公出国(境)申请,自治区外事办一律不予受理和批准。实行此办法以来,区直党政机关加强党政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对于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装修问题,自治区财政厅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楼堂馆所建设的限制规定,对于各单位提出的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按照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对于部分单位提出的装修经费申请,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要求各单位必须完备手续,不得超标准装修。

  同时,对于符合投资评审条件的装修工程,均按照规定进行规范的投资评审。同时,严格加强小汽车配备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车辆配备的要求认真开展审核工作,对于超编超标配备小汽车的申请一律不予安排经费。  

  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增长明显。1月至9月,全区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50.72亿元,同比增加34.82亿元,增长30%,完成年初预算的82.2%。

  从项目上看,政府非税收入有四个特点。一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增长幅度较为明显,三项收入共完成82.82亿元,增收37.2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3.58亿元,同比增长67.3%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64亿元,同比增长131.6%;其他收入12.60亿元,同比增长98.3%。

  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企稳回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一直是拉动非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三是专项收入减收幅度大,同比减收2.62亿元,减幅18.5%。主要是因为进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停止征收内河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导致全区同比减收2.04亿元。

  四是罚没收入征收稳定。由于罚没收入多受一次性因素影响,因此剔除一次性因素,与往年一样,罚没收入增减幅度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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